
岳塘新闻网5月20日讯(通讯员:傅卓明)近日,岳塘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悉,石某从唐某处分包到湘潭一社区管用房及地下室工程的抹灰工程,经唐某引导,石某与原始工程发包方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石某表示工程动工后,自己每月均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并经由发包方某工程有限公司派专人完成了验收。但工程期间唐某仅支付部分费用用于工程部分开支,此后并未按照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经石某多次催讨,唐某一直未予履行,石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唐某支付自己为保证工程进度而垫付的工程施工的相关开支。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多方查找,终于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取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认真讲解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工程有限公司于6月30日之前向石某支付承包抹灰工程剩余工程款,并由石某向其班组成员支付工资,同时确认唐某已将地下室抹灰工程款项与工人结算完毕。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岳塘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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